2024年第一季度路灯耗材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
项目编号:绿丰招(2024)第004号 项目名称:2024年第一季度路灯耗材采购项目 招标单位:芜湖市绿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
2024年2月23日
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 附件文件格式
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项目编号:绿丰招(2024)第004号 一、项目名称:2024年第一季度路灯耗材采购项目 二、招标人:芜湖市绿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三、招标内容及方式: 1、招标内容:2024年第一季度路灯及附属配件(详见报价清单)。 2、项目地点:芜湖市绿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。 3、招标方式:公开报名招标。 4、招标控制价:本工程最高控制价700000元。(大写:柒拾万元整) 四、招标文件发放时间、地点: 本项目招标文件于2024年2月23日在公司网站自行查看电子版招标文件,并到公司采购部报名,投标人如有疑问,须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1日前送达招标人(逾期不予受理)。 五、投标人相关要求 1.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: 1.1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(不良行为记录以《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(供应商)不良行为信息记录被披露管理办法》(公管【2021】7号)为准): 1.1.1未被市、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: 1.1.2曾被市、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,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。 2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含有:路灯及附属配件销售。 六、时间和地点: 1、报名截止时间:2024年2月27日下午14时50分前;报名地点:绿丰集团采购部;报名需提供材料: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、授权委托书、营业执照。 2、开标时间:2024年2月27日下午15时00分。 3、开标地点:芜湖市绿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。 七、评标办法: 1、本项目报价采用清单报价方式,有效报价最低者为最终中标单位。 2、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的方式。 注:本次招标前二名为中标候选单位,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。如出现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、因违法转包等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、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,或者被查实在投标中存在违法行为等情形,招标人取消第一候选人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,并按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次递补确定中标单位,按递补单位报价结算。招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。 八、结算方式: 按实结算,执行综合单价(结算时不予调整)。本项目投标人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(13%),(如报价单位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13%,结算时从总价款中扣除差额部分)。 九、付款方式: 1.本项目不设预付款; 2.货物配送到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后,支付实际完成配送量*综合单价; 每次付款前,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供合法、有效、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,甲方收到发票后安排付款。 十、工期要求: 暂定工期为10天(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) 十一、质量要求: 符合相应验收规范的全部要求,质量合格。质保期限:2年。 十二、废标条款: 1、投标文件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。 2、投标人超过报名截止时间进行报名的。 3、投标人投标工期超过规定工期。 4、投标人到场时间迟于拆封投标文件时间。 十三、关于投标: 1、投标报价需提供所有部件具体规格、型号、参数、材质以及附件的清单报价。 3、投标人需提交密封完好的纸质版投标文件3份(一正二副)。 4、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56 个日历天。 十三、开标程序: 1、投标人提交密封完好的纸质投标文件3份(一正二副) 2、宣布开标时间已到,宣读开标纪律。 3、查验标书密封性,当众拆封标书,公开唱标。(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,招标人有权根据开标情况决定本项目改为竞争性谈判、单一来源谈判或流标) 4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对开标信息签字确认,开标结束。 十四、特别说明: 1、招标人有权根据开标情况决定本项目改为竞争性谈判、单一来源、重新招标。 2、若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、或在投标过程中有围标、串标行为,一经发现将作废标处理。 3、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内容与投标报价表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,以投标函为准; 4、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,以大写金额为准; 5、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,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,并修改单价; 6、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,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。
十五、投标保证金及开户信息 1、保证金: 本项目设投标保证金,投标保证金:人民币(大写)壹万元整(小写:¥10,000.00元),投标人需在开标之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至指定账户(摘要请注明:(填项目名称)的投标保证金),投标结束后退付(无息),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自动转化为履约保证金,中标人仅需缴纳剩余部分履约保证金即可,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履约,没收其履约保证金。 中标人须缴纳履约保证金,履约保证金:人民币(大写) 叁万元整(小写:¥30,000.00元)。 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前以转帐方式汇入至指定帐户(摘要请注明:(填项目名称)的履约保证金),此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退付(无息)。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履约,没收其履约保证金。 2、开户信息: 开户单位:芜湖市绿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:交通银行芜湖市芜宁路支行 账号: 3420 0601 8018 0100 28959 十六、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:芜湖市绿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:夏勇 联系电话:0553-5882037 项目负责人:胡林会 联系电话:18010738875
芜湖市绿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3日
第二章 附件文件格式 附件:所有文件需加盖公章 一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(详附件1) 二、授权委托书格式(详附件2) 三、投标函(详附件3) 四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(格式自拟) 五、2024年第一季度路灯耗材采购项目报价清单(详附件4)
附件1 一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(格式)
投标人名称: 地 址: 性 别: 姓 名: 职 务: 年 龄: 系 (填投标人名称)的法定代表人。 特此证明。 投标人: (盖投标人公章) 日 期:
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。
附件2 二、授权委托书(格式)
本授权委托书申明:我 (姓名)系 (投标人名称)的法定代表人,现委托 (姓名)为我公司代理人,参加 芜湖市绿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(填招标人名称)2024年第一季度路灯耗材采购项目 (填项目名称)的投标活动。 委托代理人无权转委托,特此委托。 委托代理人: (签字)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: 性 别: 年 龄: 投标人: (盖投标人公章) 法定代表人: (签字或盖章)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: 签发日期:
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。
附件3: 三、投标函 致:芜湖市绿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: 1、根据你方项目编号为绿丰招(2024)第004号的2024年第一季度路灯耗材采购项目(含补充文件),经考察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项目招标文件、图纸、相关要求及其他招标资料后,我方报价如下: 报价总金额: (增值税专用发票: ) 我方愿以以上报价并按上述项目招标文件、图纸、相关要求及其他招标资料的要求,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实施,承担上述项目的施工、竣工,完成本次招标范围的全部项目内容及其保修工作,并承担任何缺陷赔偿责任。 2、如与我方签约,我方拟派 为本项目负责人,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相关事宜,在本项目完成前不予变更。 3、如果你方接受我方的报价,我方承诺在规定工期内完成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内容,质量符合相应生产及施工验收规范和图纸的全部要求、达到招标人要求并确保项目验收质量达到合格标准。 4、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,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,并保证于招标人要求的日期内完成本次项目所有内容,并通过所有相关验收。 5、在合同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,本投标文件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,对双方具有约束力。 6、我方声明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真实、及时、有效。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。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,提供与报价有关的任何证据、数据或资料。 7、如我方中标,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,并对此承担责任。如有违反,你方有权撤消我方中标资格,另行确定中标人。我方完全接受招标文件的规定。 8、你方保留如下权利, 且无需对下述行为负任何责任,且没有向我方解释原因的义务: (1)本项目改为二次竞价、竞争性谈判或重新招标; (2)取消本项目。 投标人: (公章) 投标人地址: 邮政编码: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:(签字或盖章) 联系电话(传真): 附件4: |